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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股年报季迎来“换所潮”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15 08:55:00    

A股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进入冲刺期,仍有个别公司没有确定会计师事务所,无法开展年报审计工作。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,截至目前,A股已有超过1100家上市公司宣布更换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,这一数据刷新了历史纪录。与之对比,2020年至2023年,年报审计机构的更换家数基本维持在400家至500家之间。

知名财税审专家、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认为,“换所潮”主要受到政策引导、监管从严、生态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。“这一现象折射出三大趋势:政策端强化监管与规则刚性化、市场端本土化与分层竞争加剧、生态端风险偏好下降与合规成本上升。”

一批公司解约“问题所”

2024年以来,A股上市公司呈现更换审计机构潮。记者从多位受访业内人士处了解到,这一波“换所潮”与监管从严和政策引导相关。

其一,监管处罚力度加大,多家公司解约“问题所”。

刘志耕向记者介绍,2024年,多家头部会计师事务所因违规受到暂停执业的严厉处罚,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、亚太(集团)会计师事务所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简称“大华所”)等,使得这些事务所的客户大量更换。同时,上市公司为避免受“问题所”牵连,主动与相关事务所解约,以维护自身市场信誉和投资者信任。

以大华所为例,2024年其卷入金通灵财务造假案,受暂停业务处罚及千万元级别罚款。近期,大华所又深陷东方集团重大财务造假案,引发市场高度关注。

自去年5月10日被罚后,大华所先后失去山西汾酒、伊利股份等多家大型企业的审计业务,更是遭遇中航工业旗下十余家上市公司集体解约。数据显示,截至目前,包括如意集团、三角防务在内,已有337家上市公司与大华所解约。

其二,新政实施显效,引导有序规范“换所”。

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《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(下称“选聘办法”)明确规定,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超过8年,此规定直接导致2024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中“换所”。据统计,截至目前,共有573家国资上市公司在编制2024年年报前“换所”,占同期总家数的50.8%,较2023年年报季的占比大幅提升8.11个百分点。

这类“换所”情况仍在持续。进入今年4月,四川黄金、南京医药等多家国资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,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,根据“选聘办法”的相关规定,拟聘任新审计机构。

中注协日前发布的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显示,截至4月8日,41%的上市公司表示“换所”原因是“业务发展及审计需要”;28%是“按照规定进行轮换”;22%为“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”。

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邸丛枝提到,若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轮换规定与“选聘办法”不一致或未明确规定,需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协调,在两年内完成衔接,即必须在2025年5月前完成。

此外,部分上市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、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新的事务所,也有一些公司试图通过换所获取其期望的审计意见。

“总之,A股公司高频‘换所’是监管趋严、政策引导、市场重构以及企业主动策略共同作用的结果,反映出审计行业从合规性升级到竞争生态重构,再到企业应对策略转型的多维度变革。”刘志耕称。

警惕异常“换所”公司

尽管“原合同期届满”或“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、客观性”是众多公司“换所”的常见理由,但是“换所”行为背后可能潜藏着风险,投资者须高度警惕。

刘志耕直言,保留意见、无法表示意见等非标审计意见往往是对风险的直接提示,投资者要重点关注两年内换所超过2次或涉及处罚的上市公司。

记者发现,多家上市公司在“换所”之前,其财报被原审计机构出具过“非标”意见,甚至有部分公司最终走向退市。据记者统计,在2024年年报“换所”的A股上市公司中,东易日盛、*ST恒立、皇庭国际等30余家公司2023年年报被原审计机构出具了“非标”意见。

以东易日盛为例。公司于去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,拟聘任大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,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。

回溯过往公告,东易日盛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。值得注意的是,新聘任的大华所自去年5月被罚以后,已有300多家上市公司与其解约。

刘志耕提醒,投资者还须对这些“换所”公司的营收、现金流、应收账款等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验证,以进一步识别公司是否存在异常波动。同时,对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“换所”比例及监管处罚动态进行对比分析,也有助于判断公司的系统性风险。

自新“国九条”出台后,相关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违规中介机构的打击力度。

中国证监会此前披露,2024年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,对5家中介机构暂停业务,不断压实保荐人、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“看门人”责任。

3月21日,财政部发布财会监督检查公告显示,2024年,各地财政厅(局)共对231家会计师事务所、514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。其中,7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,64家被暂停经营业务,206家被警告,181家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1828.12万元。

财政部表示,下一步,将持续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,坚决清除“害群之马”,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“看门人”职责,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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