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公安部交通管理局
2025年4月1日,武汉绕城高速。程某驾车在快车道正常行驶,行至一处施工路段时,慢车道上一辆黑色小车突然向左变道,且全程未打转向灯。程某措手不及,紧急减速并向左避让,还是与黑车发生追尾碰撞。
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,双方对事故原因各执一词。黑车驾驶人骆某坚称自己已完成变道,是程某追尾自己,并表示:
“你没看到摆着锥桶,要变道吗?”
然而程某的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了事发过程。画面显示,碰撞时骆某不仅未打转向灯,且尚未完成变道。而且施工路段设置的锥桶在应急车道内,并不影响慢车道通行,骆某的变道行为并不是很必要。
最终,交警依法认定骆某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,负全部责任。
交警提醒:变更车道基础操作,“一灯、二镜、三方向”缺一不可。即必须至少提前3~5秒开启转向灯,同时通过后视镜观察目标车道内后方来车情况,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果断提速变道。不打转向灯、打转向灯和打方向盘同时进行、变道时减速……这些错误操作会大大挤压后方车辆的反应时间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