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内蒙古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下,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区情区力调查。本次调查以2024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,采取多阶段、分层、概率比例抽样方法,全区共抽取862个村级样本,调查登记4.7万住户。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:
一、常住人口总量
2024年末 ,全区常住人口2388万人,比2023年减少8万人,下降0.33%。
二、城乡构成
全区常住人口中,城镇人口1689万人,比2023年增加21.9万人;乡村人口699万人,比2023年减少29.9万人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.73%,比2023年提高了1.15个百分点。
三、年龄构成
全区常住人口中,0-15岁人口322万人,占总人口的13.48%;16-59岁人口1496万人,占62.65%;60岁及以上人口570万人,占23.87%。其中,65岁及以上人口383万人,占16.04%。与2023年相比,0-15岁人口减少9.1万人,比重下降0.34个百分点;16-59岁人口减少22.5万人,比重下降0.73个百分点;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23.6万人,比重上升1.07个百分点。其中 ,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2.7万人 ,比重上升0.59个百分点。
四、性别构成
全区常住人口中,男性人口1221万人,占总人口的51.13%;女性人口1167万人,占48.87%。总人口性别比104.63,比2023年下降0.34。
五、人口自然增长
全区常住人口中,出生人口13.2万人,比2023年增加1.2万人;人口出生率为5.52‰,比2023年上升0.52个千分点;死亡人口20.0万人,比2023年减少0.2万人;人口死亡率为8.36‰,比2023年下降0.06个千分点;人口自然增长率为-2.84‰,比2023年上升0.58个千分点。
六、地区分布
注释:
常住人口: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;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;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。
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: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;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。
性别比: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,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。
来源:内蒙古统计微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