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审计目标
海洋资源审计应当以摸清各类资源保有总量和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,以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为着力点,围绕用海项目的立项、报批、项目建设、环境保护等重点环节,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海洋资源保护、开发、管理等职责履行情况,揭示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地区执行国家、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、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界定相关责任,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,提高海洋资源开发使用的效益,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审计范围
本次审计范围为xxx同志任职期间盐城市海域资源开发、利用、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经济活动所涉及的单位,主要包括海洋、财政、发改、环境等部门,必要时延伸审计相关用海单位。
三、审计内容、重点及审计措施
(一)海洋资源基本情况
了解海洋资源资产的存量、结构、变化情况。通过纵向、横向比对,分析变化趋势和变化原因,以及海洋经济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等。
(二)海洋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
重点围绕海域审批、重大项目决策及管理、资金管理和分配、海域环境保护等,检查政府出台的与海洋资源资产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以及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、不完善,执行不到位的情况。
(三)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
1.决策机制的是否健全、有效。包括决策机构权责界定及运行程序和规则,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法性。重点关注任职期间市政府出台的与海洋资源资产相关的管理制度,审查是否与法律法规、政策相违背。
2.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。检查决策过程是否民主、公开、科学。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宏观经济政策、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。重点关注用海审批、区域建设用海规划、港口建设和海域整治等重大用海投资等事项。
3.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。检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或决策执行单位是否存在自行调整实施内容,执行中是否实施了有效监督。重点关注海域整治效果以及港口建设等事项。
(四)海域使用金的征收、管理和使用情况
检查海域使用权人是否按规定标准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,是否存在拖欠情况。审查海域使用金收入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纳入预算,实行分级分类管理,有无隐瞒收入、私设“账外账”以及截留、坐支、挪用等问题。海域使用金的使用是否国家和省相关规定,有无实行项目化管理,是否经过审批、验收,是否存在虚假申报项目套取资金及损失浪费。
(五)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
1.海洋资源资产管理机制的有效性。通过调查了解海洋、环保、海事等部门是否明确职责、协同合作,检查用海环评和验收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。
2.海洋环境质量情况。审查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状况;海洋环境检测及执法检查处理等情况。了解任期内发生的重大海洋环境灾害和重大海洋污染突发事件情况,分析产生原因。
3.海洋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情况。重点检查国家、省和地方划定的海洋生态红线区域和生态岸线保护情况,有无在保护区内违规审批用海项目,有无违规建设和开发等情况。
(六)海洋执法检查情况
检查海洋资源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台账、计划总结、执法案卷和处罚等情况,揭示地方政府在海域使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“缺位、越位和不到位”问题,下级政府有无越权审批、违规用海等问题,对审计等执法机关处理处罚结果是否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等。
(七)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情况
检查项目是否立项审批、是否执行招投标,审查海域工程性补偿情况,是否实施相应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、异地重建等方式进行补偿。